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昨日,海口市教育局印发了《海口市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年海口市6所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表,以及3所省属重点高中在海口市的指标到校生分配情况。
海口6所重点高中
设指标到校计划个
学校 指标到校计划
海南华侨中学 人
海口市第一中学 人
海口实验中学 人
海口市第四中学 人
海口市琼山中学 人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校 人
3所省属重点高中
在海口设指标到校计划个
学校 指标到校计划
海南中学(府城校区) 人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人
海南省农垦中学 人
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
《方案》明确,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海口市公办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为50%。
“指标到校”计划分配范围涵盖海口市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的初中部),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明年起取消户籍要求
“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非海口户籍考生指标数按初中毕业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的5%分配,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校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年起,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有户籍要求的市县都应取消户籍要求。
录取分数线有何要求?
“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为本校统招生A段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在保证毕业生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的初中学校至少有一名考生被录取的前提下,将剩余的指标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县区域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