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今年3月的一天,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来到了三门坡镇一家石材切割厂,跟踪回访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曾经被切割厂破坏的农用地,经过整改后又恢复原有用途,被切割厂挖坑排放污水污染的土坑,现在已绿意盎然。看着眼前的一切,检察干警感到十分欣慰。而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
年10月的一天,琼山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这家石材切割厂在该院年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再次破坏农用地,挖坑排放污水,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该院就该线索展开调查取证并立案审查,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最终收到良好成效。
琼山区检察院为更好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于年10月12日挂牌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施“挂图作战”,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探索研究工作要点,部署阶段性工作,建立办案中心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流程机制。与此同时,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各部门间的强力协作,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针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少的现状,办案中心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职能,结合历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多发区域,制定巡查计划表,组织人员分两组对辖区7个乡镇进行走访巡查,确保每周开展巡查4次。经过多次巡查,收集并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对发现的村民烧秸秆、随处倾倒生活垃圾、项目工地扬尘等轻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口头纠正22次。
在办理琼山区某镇养猪场非法排污污染水资源案中,琼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向该院移送2件大型养猪场非法排污污染水资源的线索。经调查核实发现,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和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对养猪场沼液排放存在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导致养猪场出现因沼液过度消纳破坏农用地和污染水资源的情况。目前,该院已对案件线索立案审查,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养猪场沼液消纳问题,避免因过度消纳破坏农用地、污染水资源。
据悉,琼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同时注重结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性问题,在源头预防、堵漏建制、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实现办案和社会治理的共同推进。“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与行政机关共同磋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凝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合力,为切实保护琼山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琼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日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