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近期市场检查收缴的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86公斤猪肉和公斤的过期火鸡翅膀进行集中公开焚烧销毁。
在县屠宰场,相关人员将收缴的肉类食品堆砌在一起,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此次销毁行动,旨在净化新田辖区内肉类市场环境,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安全保障,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进入市场的白条猪肉必须同时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广大消费者购买猪肉还需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如果不小心买到问题猪肉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拨打进行投诉举报。(记者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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