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刘宁玥徐明锋摄影报道)如果说家是心灵的港湾,那么物业就是“守港人”。双方最远不过冰冰冷冷的合同关系,但买卖的却是最贴近生活的关怀和服务。有时一盏比往常更亮的路灯、一个比以往更干净的电梯,足以洗刷一户户夜归人一天的疲惫。然而部分物业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又容易引起双方不休的争执。
12月29日,家住海口市秀英区菩提树小区的业主陈先生拨打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称,小区因自身线路规划不合理,长期以“公共区域用电摊费”的名义,按照0.元/度收取业主电费。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了解。
一年公摊电费近千元,业主认为“太贵了”
12月29日下午,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其年全年的电费收据,粗略计算,陈先生一年的电费花销为元,电费为0.元/度,平均一个月使用度电。按照物业的收费标准,0.元/度电又分为生活用电费0.元/度(政府定价)和“公共区域用电摊费(公摊电费)”0.27元/度,因此每个月缴纳公摊电费高达81元,是生活用电费的44%。一年下来,花在公摊电费上的钱接近一千元。
那么,收取的公摊电费到底包括哪些设备的用电费用?记者向小区诸位业主打听,有业主认为,包含公共区域路灯费、楼道路灯费,有业主认为包括电梯电费、高层供水电费、照明费等等,小区业主几乎一致认为:“太贵了!”
海口其他小区公摊电费是如何收费呢?家住琼山区的汪先生告诉记者,自家小区一个月公摊电费30多元。家住美兰区的史女士认为:“每家每户的公摊费也要公平公正,不能同样面积的房屋,公摊电费还不一样,我觉得一年公摊电费近一千元不合理。”
家住新埠岛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手机查看用电度数和收费情况。李先生提供的年12月物业费显示,该小区公摊电费单价为0.元/度:12月电梯电费15.08元、楼道照明电费7.09元、公共电费分摊10.2元、二次供水电费分摊1.62元,总计33.99元。据介绍,该小区也有不少公摊用电,路灯、楼道灯等都是每晚亮着,一栋楼18层,一层5户,共用2个电梯,这些基本情况和菩提树小区接近。
公摊收费属历史难题,物业方“正在整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菩提树小区向缴纳电费的业主们额外收取0.27元/度的公摊电费,是由于该小区在建成时就存在公共区域电费无法计算的问题。
根据房地产交易平台的信息,菩提树小区于年8月18日开盘交房,总占地面积.66平米,共由16栋楼宇组成,以会所为界,分为南北两苑。北苑为7栋12-15层的观景公寓,南苑为8栋5-8层的退台式花园洋房。
在小区需要用电的设施当中,电梯使用的电费额外计算,按楼层由低到高,分别收取每月30元至50元不等。每家每户使用“单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即业主提前充一定数额的电到电表中,随着居民生活用电逐渐扣除,这种电表无法准确计算出一段时间内每家业主用电度数,因此物业很难统一抄表计算公摊电费。电动车充电使用“猛犸充电”系统计费,也不在公摊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共区域的路灯、走廊灯,高层供水耗电等等均属于公摊用电。
海南中城物业有限公司海口菩提树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建成时,没有单独计算公摊用电读数的电表,但物业定价都是按照当时规定来的,当时允许加收公共用电摊费,每度最高不超过0.25元。
海南中城物业有限公司海口菩提树分公司总经理殷经理进一步解释,他们收取的公摊电费其实是0.25元/度,剩下的0.02元/度是供电单位实行抄表到户的服务费。“小区正在按照新规定整改,预计年底就能改造完成。1月份就开始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殷经理说。
12月29日下午,业主陈先生、工程部负责人徐先生和记者三人一同查看了目前电表的安装情况,地下室水泵、地下室照明以及一栋楼的公共区域用电的确分别进行了安装。由于安装工期近2个月,时间跨度大,造成先安装部分电表已经提前读数,徐先生和殷经理均承诺,将在年1月1日对这些公摊用电电表统一读数。1月计算公摊电费时,将减去安装期间造成的读数差。
有关部门监督整改,物业和业主进一步协商
记者从海口市供电局了解到,目前海南各小区物业收费,是按照《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琼价费管〔〕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我省正大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
《办法》指出,“住宅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物业管理区域的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要单独装表计费,按照对应计算公式分摊。此外,《办法》还指出,凡向业主、使用人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帐,每月向业主、使用人公布分摊水电总量、费用总金额以及各业主、使用人应负担的金额。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分摊水电费用与业主、使用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据海口市秀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流所工作人员回复,该所已致电菩提树物业负责人,其表示线路改造,预计月底完成整改,承诺1月起按要求收费。该所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