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琼山区检察院开展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代表们参观琼山区检察院联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建设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
琼山区检察院干警对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的心理咨询、疏导室,被害人询问室等主要区域的功能作用进行详细讲解。
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准确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琼山区检察院坚持优先保护、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特殊刑事政策及特别诉讼程序,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容不纵容,对实施严重暴力、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应受法律制裁的未成年人犯罪得到追究、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轻微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健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琼山区检察院切实把教育、感化、挽救贯彻于办案始终,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结合办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受教育程度等进行调查,形成作为帮教参考依据的社会调查报告。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或不能到场的情况下,该院及时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坚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触犯刑法分则特定章节,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综合考虑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被害人意见、家庭监管教育条件等情况,可以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考察期后未重新犯罪及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院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已作不起诉处理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由档案部门统一加密保存,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实行专门的管理及查询制度。目前,该院已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全覆盖。
积极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着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全面优化帮教工作。琼山区检察院与海南天一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由该公司派遣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到该院驻点工作,协助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同时,该院对疏于管教、监护不当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从而逐步构建起集考察帮教、犯罪预防、救助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关护帮教体系。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落实。该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及时向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法律援助通知,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今年以来,该院共为3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在对相关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前,该院运用心理测评、家庭心理辅导、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特征、发展方向作出科学评估,并以此为参考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帮教方案。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琼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受到严重损伤或精神受到重大打击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积极使用“一站式”办案中心。为了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双向、综合、全面的司法保护,该院联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建设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办案中心主要分为心理咨询、疏导室,被害人询问室,身体检查室三个主要功能区域,推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琼山区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该院共有15名院领导及干警担任琼山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针对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毒品犯罪等主题开展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