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民检察院消息,年10月30日,被告人王绍章、王恩师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7个罪名)一案,由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王绍章、王恩师等20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年以来,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大开发,带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升值,被告人王绍章为侵吞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凭借其早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一带经商获取的经济实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恩师、王恩科、陈延基、王生伟、王时恒、王安康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国扬村委会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以暴力、贿选的手段,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