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世纪佳城幼儿园
招生方案
根据《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和《年秋季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年秋季城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园实施。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园招生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区属各公办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接受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户籍优先,分类保障。按照户籍优先、居住地为依据的入园原则,结合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分类保障符合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入园。年起,非海口户籍幼儿需监护人及入园幼儿持有海口市居住证申请入园,逐年完善非海口户籍幼儿持有海口市居住证申请入园的工作机制。
二、申请对象
(一)招生对象
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海口户籍或居住在海口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琼山区属各公办幼儿园面向琼山区招生,持有琼山区户籍或在琼山区内居住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截止至报名申请结束当日)
(二)年龄要求
1.小班: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2.大班: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三、分类招生办法
(一)原有和新建的公办幼儿园
1.面向全区招生,琼山区户籍或居住在琼山区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
2.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琼山区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如两所幼儿园都录取,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入读。
3.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录取名单,并摇出若干名递补幼儿名单,名额空缺时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补录幼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4.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全部接收,剩余计划由幼儿园自行组织第二轮招生工作,务必满园招生,用足学位。
5.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取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果随机抽取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学位为双胞胎幼儿,则双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
1.因我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滨江世纪佳城北区业主子女及业主直系同一户口本孙辈,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为依据,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全部接收,如超招生计划,则进行摇号招生。
2.如小区招生计划学位未满,具有琼山区户籍或在琼山区居住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期截止至报名申请当日)可参与摇号。
3.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补录非琼山区居民适龄幼儿。
四、报名时间、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5月20日8:00-5月26日17:00)
5月20日8:00起,“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包括申请入读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海口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