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收存废电池被罚100万元人民资讯

「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5日消息(记者谭琦)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年海南生态环境第一期执法典型案例,在公布的9起案件中,包括无证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污水排放超标、废气排放超标、私设暗管排污逃避监管、扬尘污染环境等方面。

案例1: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被罚万元

年4月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街道民宅内非法回收废旧电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民宅为海南某有限公司批发零售铅蓄电池的经营地址,现场存放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批废铅蓄电池总重量为24.97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也无法提供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6月11日对该公司处罚款万元整,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对经营者行政拘留。

案例2: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放被罚16.6万元

年3月15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反映,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某小区囤积大量污水,积水污染路面并流入雨水管网。当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的污水处理站故障未运行,而是通过抽水泵将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通过PVC管抽至小区内的雨水管口,汇集在雨水管口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到小区围墙外的低洼处,形成约有30平方米的积水区域。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确定违法主体为海南某服务有限公司。5月24日,对该公司处罚款16.6万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拘留,同时将该公司列入环境污染“黑名单”。

案例3: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罚3万元

年12月10日,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该公司运营的6间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中的5号和6号仓库面积共计平方米,存放废油、有机溶剂和油泥吨。5号和6号仓库虽已采取密闭工艺,但未按有关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废弃治理设施,有机废气呈现无组织排放,现场异味明显,执法人员对海南某工贸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月18日,对海南某工贸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

案例4:私设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被罚22.5万元

年9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澄迈某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砖生产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私设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3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处罚款22.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

案例5: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30万元

根据琼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转来监测报告,显示琼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年11月12日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月20日,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并要求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对该公司进行“黄牌”警示。

案例6: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罚10万元

三亚市环境监测站于年11月16日对三亚某洗涤厂锅炉烟囱排放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洗涤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超过了排放限值。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洗涤厂进行现场调查,并告知该洗涤厂超标排放氮氧化物的情况。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对该洗涤厂处罚款10万元。

在公布的9起案件中,还包括:万宁某实业有限公司地因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处罚款1.12万元;原琼中某厂(已停产)在拆除设施时未落实相关防止土壤污染措施造成污水外溢,被处罚款2.16万元;位于定安的海南某良种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养殖尾水,被处罚款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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