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督促红旗镇收回镇域集体土地.35亩,及时制止了损害村集体利益行为。
今年来,琼山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通过整合区镇村三级监督力量,加强“室组地”上下联动,对本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分类开展重点督办、直接查办。目前已将全区约14.2亿元农村集体资产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范畴。
同时,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前哨”优势,督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加强衔接,规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农村基层“四议三公开”,依托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区民政、区财政等部门梳理小微权力清单21项,公开信息余条,为群众开展监督提供了“说明书”和“流程图”,靶向破解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题。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琼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进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将“三资”管理不力、信访矛盾突出、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巡察整改不到位以及“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等5类村(居)纳入提级监督范围,通过重点人员提级管理、日常监督提级开展、权力运行提级规范、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等方式,管好村集体“钱袋子”,筑牢乡村振兴“压舱石”。截至目前,已对滨江街道铁桥社区等3个村(居)开展提级监督。
“我们将围绕村集体经济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公开公示以及项目廉政风险点等环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琼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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