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期)公布。
通告显示,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批次,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莫桂英蔬菜摊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海口龙华林海岸海鲜摊销售的鳙鱼(淡水鱼),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海口龙华方国江光鸡光鸭摊销售的鸡肉(文昌鸡),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海口琼山汤珠鲜鱼店销售的角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海口琼山冯梅玉光鸡光鸭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海口琼山丽霞蔬菜摊销售的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海口美兰王琼藩海鲜摊销售的立鱼,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