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这个项目要补征地人民资讯

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 http://m.39.net/pf/a_5325442.html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椰海大道和东线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项目(补征地)拟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椰海大道和东线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项目(补征地)

二、拟征地的面积及位置:项目(补征地)位于椰海大道及东线高速S81联络线交叉口处,用地总面积0.98亩。其中:国有土地0.49亩,集体土地0.49亩(均为农用地)。本次拟征收0.49亩集体土地属凤翔街道办农民集体所有(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1.本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琼府〔〕45号文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号文相关标准执行。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3.安置途径:一般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房屋补偿参照《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府〔〕2号)有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1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市政府依法批准方案为准。

五、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发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1.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2.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不得突击装修房屋;4.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5.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6.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7.违反上述规定的,征地拆迁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二)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政府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黄先生、司先生

联系-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年5月26日

原标题:海口琼山区这个项目要补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责任编辑:林靖钧

本文来源:海口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2652.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