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感冒输液后,全身出现红肿心跳

7月23日中午,海口的林女士因为感冒,到家附近的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本来她以为,一个小感冒,吃些药就好了,可治疗十分钟左右,出现了她从未遇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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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说,针对她的感冒症状,医生给她开的针水药剂名为米乐松,打了不到十分钟,她就出现了眼睑水肿、皮疹、头晕等不良反应。因为在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后,林女士症状没有缓解,林女士的家人便拨打了,将林女医院进行救治。直到当天晚上8点左右,林女士的病情才稳定。而经历了这件事的林女士,对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治疗过程和处置方式,产生质疑。

当事人林女士:打针前没有给我做皮试,最让我生气的是它的服务态度问题,毕竟我是好好的一个人,医院打针出事的,出事应该是由他们来为我负责,现在他们不仅不负责,还不出面给我处理。

林女士说,事发当天,他们已经将情况投诉到琼山区卫健委和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部门介入后,这家卫生服务中心也口头表示会支付几百元的医疗费。可哪想第二天早上,这家卫生服务中心却反悔了。为了核实情况,采访当天,记者也来到了国兴街道社区卫生院。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女士:用了一个米乐松,是用于抗过敏的,出现这样的也就是药物过敏,一百个人当中,也许有一两个会出现这种,叫做体质差异。

这家卫生服务中心方面表示,林女士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药物过敏,那么,既然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使用这样的药物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试?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女士:(记者:需不需要做皮试?)这个药不需要做皮试的,这个药是用来抢救病号的,她主诉难受,但是我们医生量血压、脉搏、心率正常的(林女士:他就跟我说打这个针心跳加速是正常的,头晕也是正常的,,到医院是96,我很清醒记住的)(记者:像这种身体状况,还说是正常的,没有事吗?)(林女士:我当时头晕已经不行了,顶不住了),就是高了一点点,该我负的我就负,该他负的他就负(记者:你认为你该负什么?)我不知道我该负什么(责任)。

卫生院拒绝医调委协调

卫健委已介入调查处理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面表示,具体的责任认定,他们会根据医学鉴定来履行。当天,林女士也到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医调委是第三方机构,双方自愿我们才介入,双方不自愿我们是没有权力。她不同意,她不介入,我们就不好介入了(记者:她不同意对吗?)对啊,她不来,我们打电话她也不接,这是她的问题了。

无奈之下,林女士又将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琼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也通知了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名负责人吴女士到场进行处理。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梁昌盛:一定要请专家来做鉴定,包括有没有多用药,大处方,疾病诊断和用药对不对得上号,这肯定要专家来说,原则上我们就是小病我们是不主张打吊针的,这是国家的要求。

现场,经过协调,国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同意和林女士一起到海南医调委申请医学鉴定。林女士说,她不在乎几百元的医疗费,医院的服务态度和处置问题的方式,令她心寒。在她看来,自己是在治病过程中出现药物过敏的,医院,无论如何,都有责任去处理问题,可事发后,医院的态度一再反复,就连医调委介入后,她也是不接电话也不到场。虽然这起医疗事件的责任还有待调查,医院,除了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是不是也应该对患者有起码的爱心和责任心呢?

记者:黄本兴、邱炜生

编辑:林虹锐

校对:巩毅

审核: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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