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广网
“你方申请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前置条件营业执照出现异常情况,涉嫌资料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予撤销你方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情况。”近日,海口4名个体工商户都收到这样一条手机短信。发出此条短信的是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月11日,海南日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据了解,蔡某某于3月11日以代办人身份通过“告知承诺制”为上述4名个体工商户申办并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证之后,3月中旬,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事中事后监管”规则两次上门核查,发现蔡某某办证时提供的4处地址均为虚假地址。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遂将蔡某某与4名个体工商户列入该区失信台账,并于4月26日依法撤销涉及的4张许可证。
“被列入失信台账,意味着他们在琼山区不再适用‘容缺后补’及‘告知承诺’服务,只能通过传统审批模式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郭徽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3月底,蔡某某再次以代办人身份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查询失信台账发现其失信记录,遂要求其走传统审批模式。该区新闻出版局开展监管,实地核查发现蔡某某再次提供虚假地址。据此,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对该宗办件不予发证,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降低违规违法风险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截至5月11日,今年以来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发出张许可证。这次是该局通过事后监管首次发现办件人以虚假材料办证。
“如果没有及时发现,这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能会被用于非法经营。”琼山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陈明辉向记者解释。
郭徽介绍,目前,在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该局已经将信用信息、信用承诺嵌入审批流程,让信用好的办事企业和群众享受“告知承诺制”的便利高效;对未履行承诺、欺骗隐瞒的办件人,则依法处理,并纳入失信台账。
“‘告知承诺制’默认办件人都能够信守承诺,但不代表没有防范虚假承诺的兜底措施。”郭徽说,“放得开”是为了便利大多数,“管得住”则要求防住“极少数”,两手同时抓,方能让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寸步难行。